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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持: 譚 芳 上海市律師協(xié)會民事業(yè)務研究委員會主任、上海市華誠律師事務所律師
嘉 賓: 曹紅星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信息管理處處長
羅健豪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12368平臺管理辦公室主任、法學博士
曹竹平 上海市律師協(xié)會民事業(yè)務研究委員會委員、上海市爾立律師事務所律師
文字整理: 許 倩
譚 芳:新年伊始,我們就欣喜地聽說上海法院律師服務平臺于元月5日正式開通了。從這一天開始,上海近17000名律師就能足不出所享受到便捷的訴訟服務。那這個律師服務平臺主要有哪些特點?究竟可以實現(xiàn)哪些功能?上海法院建立這個平臺有著什么樣的現(xiàn)實意義呢?
今天非常高興邀請到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的曹處長和羅庭長來到上海市律師協(xié)會,做客我們的法律咖吧,來詳細介紹和討論律師服務平臺的有關內容,歡迎你們!首先請兩位介紹一下上海法院設立律師服務平臺的背景和目的,法院在投入運行方面的一些情況,幫助我們廣大律師對這個平臺有更全面的了解和認識。
訴訟服務平臺是讓律師更方便
曹紅星:上海高院在成功推出了12368訴訟服務平臺一年后,再次建成了全市法院統(tǒng)一的律師服務平臺,以積極回應律師和當事人的訴訟服務需求,破解人民群眾反映較為強烈的立案難、訴訟難、執(zhí)行難等問題。2014年7月全市法院律師服務平臺建設工作全面啟動,并于11月投入試運行。
律師在訴訟參與人中占了很大比重。我們初步統(tǒng)計了一下,上海法院一年的一二審案件大約有40多萬個,其中差不多有40%的案件是有訴訟代理人的,那意味著我們把這群人服務好,就落實了40%案件的人民群眾訴訟服務。這個平臺實際上就是為律師提供服務,能讓他足不出戶,給予方便,借助這個平臺提高效率,說到底這個平臺就是為了讓律師更方便。在立案的時候,要輸入信息,這是有一定的工作量的,但是帶來的方便是不用再來回奔波,原來立案可能要交材料,要溝通,要跑來跑去,這個時間就能節(jié)約了。更主要的是日后辦理該案件,信息是自動呈現(xiàn)的,涉及到變更、通知等都可以在網上直接互動,在辦理過程中更方便。
譚 芳:能否再詳細介紹一下律師服務平臺的具體特點和主要功能?以及網上立案系統(tǒng)的具體操作過程?
訴訟服務平臺提供5大類服務有24項功能
曹紅星:這個平臺的特點之一就是立案的過程全部可以在網上完成。其中,最大的障礙是繳納訴訟費的環(huán)節(jié)。依據相關規(guī)定,訴訟費是要通過銀行直接交到國庫的,因此我們找了上海市政付費通,付費通要進來也遇到問題,和銀行如何對接,跟國庫的T+0如何實現(xiàn),手續(xù)費誰來支付等等,經過多方反復協(xié)調,我們把問題解決了,是第一個“吃螃蟹”的,最后T+1落實到位,這是很不容易的。所以網上立案系統(tǒng)在全國來說,我們能夠真正實現(xiàn)網上立案。概括起來平臺有三大主要特點,一是上下聯(lián)動,整體服務。平臺是上海三級法院統(tǒng)一對外的律師服務平臺,依托互聯(lián)網提供整體服務,并通過內外網數(shù)據交換連接到三級法院、每位法官工作桌面。二是功能整合,便捷服務。該平臺廣泛征求律師的需求和意見,實現(xiàn)了網上立案、網上辦案、網上支付等一站式服務。三是機制得力,扎實服務。平臺建立了良好的工作與保障機制,從制度上使平臺好用、管用。
上海法院律師服務平臺目前主要提供5大類服務,共24項功能。一是網上立案。律師通過平臺提交訴訟材料,經立案法官審查合格后直接立案,并產生繳費通知,利用平臺提供的“上海付費通”接口網上支付訴訟費后,達到與窗口現(xiàn)場立案同等效果。二是網上辦理。律師可通過平臺提交代理詞、遞交或補充案件證據或手續(xù)材料,申請延期開庭、訴訟保全等事項,還能交換證據、網上送達各類文書和通知,辦理網上閱卷等事務。三是網上溝通。律師可通過平臺聯(lián)系立案法官、審理法官、執(zhí)行法官,還能提交留言、反映法律適用不統(tǒng)一問題、進行投訴與建議。四是網上輔助。為律師提供法律法規(guī)、審判等相關業(yè)務文件,并推送關聯(lián)案件信息、訴訟文書模板、訴訟指南等內容輔助律師辦案。五是網上評價。通過法官與律師的雙向評價,實現(xiàn)相互監(jiān)督。律師通過平臺對法官辦案態(tài)度、效率、公平公正、行為規(guī)范、廉政等方面進行逐案評價;法官也能逐案對律師代理案件情況進行評價。這對法官也是約束,雙向監(jiān)督,是一個多評價窗口,我們還有設置正、負清單式的律師積分規(guī)則。
譚 芳:這些規(guī)則非常好,我聽下來對律師來說是便捷了,但是對法官來說增加了許多束縛。那為什么會想到建立這樣一個平臺呢?能否為我們談談開通這個平臺的現(xiàn)實意義?
訴訟服務平臺踐行了“把方便留給群眾、把困難留給自己”的基本理念
羅健豪:結合自己十多年的基層辦案經歷和近一年來在12368平臺為人民群眾提供訴訟服務的體會,我認為,無論是上海法院去年開通的12368訴訟服務平臺,還是現(xiàn)在開通的律師服務平臺,以及將來適當時機肯定會推出的更多便民利民舉措,都是因為以崔亞東院長為書記的上海高院黨組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市委和最高法院指示精神,破解人民群眾反映突出的“六難三案”等實際問題,盡最大努力消除訴訟障礙。崔亞東院長要求我們上海法官牢固樹立并切實踐行的“把方便留給群眾、把困難留給自己”的基本理念。我國訴訟法規(guī)定了“兩便原則”,即方便當事人訴訟,方便法院審理案件,其中方便當事人訴訟應當包含方便律師依法行使訴訟代理權或辯護權。在訴訟法基本理論層面,也有一面關系說、兩面關系說和多面關系說等等。在司法實踐中,在個體糾紛的解決中,有時候雖然方便了原告,但被告可能會有意見,法院也可能多投入司法成本,有些困難和問題甚至還不是我們今天馬上就能徹底解決的。但是,人民群眾的需求就是我們法院的努力方向,司法為民永遠在路上。對于那些我們現(xiàn)在通過努力能夠全部或部分解決的困難或問題,法院整體和法官個體都不能推,不能拖,要敢于擔當。否則,就愧對人民、愧對歷史。
律師執(zhí)業(yè)權益保障強調很多年了。據悉最高法院也一直在與相關部門協(xié)商推進具體舉措,上海法律人也始終在共同努力?,F(xiàn)在是互聯(lián)網大數(shù)據時代。無論是中央、市委還是最高法院,都要求我們盡量運用現(xiàn)代科技為人民服務,把司法為民落到實處。所以,我們要不斷創(chuàng)新司法為民的服務形式,根據訴訟主體和社會公眾不同的個性化需求提供相應訴訟服務。上海高院黨組各位領導特別是崔亞東院長對律師服務平臺建設非常重視并作出明確指示和周密部署,全市相關部門和有關組織、高院各庭室處隊、全市三級法院對律師服務平臺都大力支持并積極參與、密切配合。我相信,經過我們堅持不懈的共同努力,包括律師平臺在內的上海法院12368訴訟服務平臺系列舉措,必將逐步實現(xiàn)其設立宗旨。已經離開我們的敬愛的鄒碧華副院長為服務平臺建設傾注了大量心血。
譚 芳:是的,非常感謝上海高院的決策者們。我記得這個律師服務平臺最早在全國范圍內具有一定影響,是去年11月23日全國律協(xié)民委會和知識產權委員在上海召開的雙年會上,當時邀請了鄒碧華副院長出席我們的開幕式,他演講的主題是《司法改革背景下建立法律共同體的思考》,30多分鐘演講中他談到了對建立法律共同體的思考,并以上海法院律師服務平臺為例進行了演示,他的PPT做得很炫麗,演講也充滿激情,非常富有感染力。我們的曹竹平律師一直對律師服務平臺感興趣,從去年高院通過律協(xié)征求律師意見的時候,曹律師就開始正式關注和使用,而且做了很多試用工作,我們今天也特意請到曹律師來談一談他在試用過程中對服務平臺的一些具體想法。
花半小時就成功立案
曹竹平:律師平臺開通以來,經過我們民委會的調研,在上海律協(xié)民委會50多名委員中,幾乎全部委員律師都知曉上述平臺系統(tǒng),知曉率為100%。其中,共有40名律師先后登陸及使用過上述系統(tǒng),占民委會全體律師的80%。使用中,最常使用的功能是提交代理詞、聯(lián)系法官、案件查詢三項功能。其中45歲以下青年律師的適用頻率明顯高于45歲以上的律師。調研中有3位律師在2014年使用過網上立案系統(tǒng),包括我本人在內,但均未成功立案。沒有立案成功的原因我們3位討論了一下,主要還是網絡技術的原因,比如系統(tǒng)不認文件格式或我們自己上傳文件的制式問題,沒有法律上的原因存在。2014年沒有立案成功,那么我昨天有個執(zhí)行案件就在網上立案,發(fā)現(xiàn)很簡單,我是申請人,執(zhí)行人有債權標的,當事人雙方輸進去,執(zhí)行申請書就自動生成,還可以打印下來給當事人看。進入系統(tǒng)之后,就給我一個流水號,對我來說就有一個憑據,我昨天只花了半個小時就成功立案。
法院創(chuàng)造了那么多便利之后,我們應該依托這個系統(tǒng)來調整優(yōu)化自己的工作資源。原來到法院去立案,事務所主要是請律師助理,他們大部分是實習律師或法學院的實習生,但是現(xiàn)在實習律師不能去立案,因為他沒有律師資格,無法確定簽名是不是本人,并且也不能接受轉委托。在這種情況下,本來立案的工作在沒有網上立案時,只能律師自己去,現(xiàn)在有了網上立案系統(tǒng),只要會操作計算機,有律師的密碼就能進入系統(tǒng),這樣有利于律師能合理調配資源。此外,我發(fā)現(xiàn)法院對律師的信任是一步步深化展開,有一個過程的:原來我確定代理關系,我要填訴訟服務密碼,有的時候密碼在當事人那邊,或寫著密碼的單子沒有隨身攜帶,比較不便,而現(xiàn)在已不需要密碼了,在輸入案件過程中,只要一次確認代理關系就可以了。
譚 芳:我記得盛會長當時建議可以通過兩種方式對訴訟服務平臺加以宣傳,一是法院錄制一個演示視頻,放在我們的東方律師網上,因為律師是有賬戶的,點進去看就能明白。還有種方式是在培訓青年律師的時候可以邀請法官來授課培訓,演示網上立案和服務平臺的使用。平臺雖然建立了,但是需要更多律師去使用才有價值,這個平臺才能真正實現(xiàn)法律共同體的價值。那么,請問曹處長,上海高院在推廣和宣傳方面有哪些具體措施和打算?
訴訟服務平臺將會不斷完善
曹紅星:剛剛講的視頻,我可以放到這個平臺上,現(xiàn)在是有一個使用指南和平臺操作手冊PPT放在上面,平臺提供使用建議意見箱。我們會對平臺的技術性能、操作方便性不斷改進和完善。及時更新操作手冊,錄制操作視頻。對有些青年律師的培訓,我們可以在網上直接搭建模擬用戶測試,眼見為實地講解。其他操作都比較簡單,就是立案操作有點復雜,我們可以進行互動操作,前臺在講解,后臺法官直接點擊,為大家呈現(xiàn)辦結過程,模擬一個完整的過程。甚至在東方律師網上放一個鏈接,搞一個視頻或課件,可以讓律師觀看。
曹竹平:根據我們的使用情況來看,我的客戶也是比較歡迎的。因為現(xiàn)在律師的收費標準發(fā)改委也放開了,對他們來說,用了網上立案系統(tǒng)之后,節(jié)約了大量的路程、務虛的時間,對于按時計費的客戶而言,在總體費用上是會有明顯的下降的,同時客觀上也降低了他們的訴訟成本。
譚 芳:記得在鄒副院長那次演講結束后,有許多外省市律師羨慕嫉妒的同時,也提出了一個尖銳的問題,因為律師是全國各地都能執(zhí)業(yè)的,這個平臺不能只惠顧到上海律師,外地律師什么時候也能用上這個平臺,上海高院有沒有考慮能夠涵蓋到外地律師?
將來的平臺還能服務外地在上海法院辦案的律師
曹紅星:當時調研的時候,其中就有一位外地律師,他提的意見跟你一樣:“我每年在上海有很多案子,那么好的平臺為什么我們外地律師不能用?”我后來跟鄒碧華副院長討論了一下,在技術上一點問題沒有,對滬籍外的律師專門建立一個認證庫,這是接下來要做的事,并考慮將來項目是不是要推到全國去。如果把庫建立起來,認證了一次,就能共享了,是可以做到的。我們現(xiàn)在就是在做這個事。
訴訟服務平臺的數(shù)據安全性已經采取有效措施
曹竹平:原來法院沒有平臺的時候,計算機數(shù)據相對獨立和封閉,現(xiàn)在數(shù)據庫則可以上傳,在數(shù)據安全上是否會有問題?最近12306火車訂票系統(tǒng)的安全性發(fā)生了問題。因此,很多客戶和律師會對數(shù)據安全有擔心,對這點法院是如何處理的?
曹紅星:現(xiàn)在對數(shù)據安全這塊我們在做三級等保,就是對數(shù)據加密,一個是硬件措施,防攻擊、防篡改,我們對數(shù)據單元進行處理。隨著業(yè)務量增大,一些案件資料、證據資料包括卷宗,接下來還有庭審錄像,對數(shù)據安全加密的工作量越來越大,因為在互聯(lián)網數(shù)據被偷竊和篡改的可能性很大,服務的便利性和信息安全是一對矛盾,如電子卷宗加水印加密,只有合法用戶解密以后才能看到,即使把卷宗拷貝過去,也解不開密,所以我們已經考慮到了安全措施。
譚 芳:這點我覺得非常好,特別還有一個對律師很方便的就是當事人的排期開庭的避讓,這個避讓系統(tǒng)一定是律師非常歡迎的。我覺得這個系統(tǒng)的設計者是真正為律師著想。但同時我們也有顧慮,因為法官也有結案率,手上同時有著很多案子,這樣的避讓系統(tǒng)對法官來說,會加重他們的工作量。這個問題如何解決呢?
為方便群眾訴訟服務平臺給法官加了“緊箍咒”
羅健豪:上海法院每一項新的訴訟服務便民改革舉措,操作層面最末端涉及到全市每個法官、法官助理、行政管理人員、司法警察、書記員、文員、技術服務人員;中間執(zhí)行層面涉及到各位分管院長及其領導下的職能部門全體同志;頂層決策層面諸如改革方向的把握、基本原則的確定、重大疑難問題的協(xié)調拍板等等只能依靠高院黨組集體領導和黨組書記崔亞東院長。我們一貫堅持的主導思想是盡量既為當事人減累又為法官減負。在難以兩全的情況下,首先方便當事人及其代理律師和普通社會公眾。這就意味著法院領導和普通干警都要加班加點。
曹竹平:律師界對這個平臺的反映都很積極,這個平臺很多律師都在使用,我們最怕出現(xiàn)一個問題,網上平臺信息發(fā)出去了,有些承辦案件的法官不用平臺,系統(tǒng)在法院那頭得不到有效呼應。
曹紅星:這就是我們要用機制來監(jiān)管、來推動。隨著平臺的普及,我們的法官也要改變工作習慣,案子上網后,有個適應過程,為什么要機制去推動,專門管理部門是線上線下一起管,立案后馬上會有短信發(fā)來告知法官,第二在平臺上會有信息發(fā)布,讓大家都能看到,還有部門庭長會收到短信,直接催告本部門有案子,法官還有個辦案的平臺,上面有信息提醒,不斷閃爍,四管齊下。
譚 芳:兩位法官能否展望一下這個系統(tǒng)的未來發(fā)展?在使用中可能會遇到什么問題?
訴訟服務平臺讓法律共同體的概念具象化了具有深遠的意義
曹紅星:我希望這個平臺越用越好,剛才羅庭長說了,我們的需求來源于你們律師,目的也是服務你們,希望咱們共同把這個平臺做得越來越好。在此過程中,你們有什么問題及時反饋,也想借助你們的網站和雜志多做宣傳。關于外地律師會盡快讓他們加入進來使用平臺,還有就是多學習借鑒一些律師事務所開發(fā)的一些好的服務律師的信息化系統(tǒng),把我們律師服務平臺完善得更好。
羅健豪:就剛才曹處長說的全國律師系統(tǒng)補充一點。據我了解,最高法院和全國律協(xié)等相關部門和組織等早就已經在談了,但有很多現(xiàn)實具體問題需要克服,所以一直在協(xié)調過程中,目前還沒有徹底解決。我們上海把能做到的先做起來,以后根據上級的統(tǒng)一要求再進一步提高。我希望市律協(xié)能為12368平臺管理辦公室提供一些真正關心、了解律師平臺的、法院之外的律師和專家的意見。他們可以把意見建議通過市律協(xié)匯總以后轉交給我,也可以通過律師平臺或其他訴訟服務方式直接提出意見建議。通過我們的共同努力,12368平臺就能更好地實現(xiàn)司法為民便民的訴訟服務宗旨。
譚 芳:非常感謝兩位來自法院的嘉賓,我們代表上海律師對你們表示衷心的感謝。我記得在上次高院與上海律協(xié)的交流會上,崔亞東院長說過一句話,只有律師使用,這個服務平臺才會有生命力。在上海高院元月5日召開的新聞發(fā)布會上,我們上海律協(xié)副會長黃綺律師也曾說到,“我們感到上海律師的執(zhí)業(yè)環(huán)境越來越好,希望這個平臺以后可以惠及整個律師界。”這也是本期法律咖吧的目的所在,上海律協(xié)以期通過此次討論,讓廣大律師更了解這個平臺的作用和功能,更主動地使用和實踐,讓這個律師服務平臺具有真正的生命力,讓上海的成功經驗可以推廣到全國范圍。●
(以上內容根據錄音整理,系嘉賓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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