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會見受阻 律師起訴看守所
日期:2008-06-17
作者:北青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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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為國內首例因法律沖突引發(fā)的行政訴訟法院于7日內決定是否受理此案
關注新律師法
6月1日起實施的新《律師法》,重點解決了律師“會見難”,但由于此《律師法》與刑訴法中規(guī)定的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的條款相矛盾,由此引發(fā)了國內首起因“法律打架”而導致的行政訴訟。北京律師程海因按新《律師法》無法會見犯罪嫌疑人,將??谑械谝豢词厮鹪V。法院將于7日內決定是否受理此案。
據(jù)介紹,??谑忻窳帜秤?據(jù)介紹,??谑忻窳帜秤?008年6月3日被??谑泄簿中淌戮辛?,當日公安機關對林家進行搜查,但至今沒有向林某家屬送達拘留通知書。林某的妻子李女士委托北京律師程海、黎雄兵擔任林某的律師。
6月10日上午9點,林某的兩位律師持新《律師法》第33條中規(guī)定的律師所函、律師證和委托書等全套會見手續(xù),前往??谑械谝豢词厮髸娏帜?,了解案情。但是??谑械谝豢词厮Q案件特殊需要??谑泄簿峙鷾史娇蓵?,拒絕了兩位律師的要求。隨后,程海和黎雄兵律師先后向??谑袡z察院駐該看守所檢察官、??谑泄簿值韧对V,最終兩位北京律師在??谑泄?、檢機關經兩天交涉無果。
6月11日下午,程海律師向??谑行阌^(qū)法院起訴,請求法院責令??谑械谝豢词厮男新蓭煏娤右扇肆帜车穆氊?,立刻準許兩位律師會見被羈押的林某。法院收下起訴材料并開了收據(jù),承諾7日內通知是否立案。據(jù)悉,在兩位北京律師向海口市公安局紀檢督察部門書面投訴??谑锌词厮`反《律師法》過程中,該局督察處有關負責人口頭答復稱:刑訴法是全國人大公布的基本法,該法第96條在律師法修改后仍沒廢止,所以看守所不允許律師會見在押疑犯并沒有違法。
昨天下午,記者按照114查詢的電話撥打??谑械谝豢词厮?,但是電話一直沒有打通。
修改后的《律師法》33條規(guī)定:“犯罪嫌疑人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師憑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權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關案件情況。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監(jiān)聽?!蹦壳斑€未修改的刑訴法關于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的條款為:律師會見一般案件嫌疑人,公安應在48小時內安排會見,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應經公安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