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農民工列為法律援助重點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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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上海市各法律援助機構積極發(fā)揮職能作用,把農民工列為法律援助的重點對象,盡心盡力地做好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據統計,近兩年來,本市各法律援助機構共辦理涉及農民工的各類法律援助案件1559件,受援人數為2740人,為農民工追討工資9189萬元,實現工傷賠償金額267045萬元,為構建和諧社會、維護社會穩(wěn)定起了相當作用。 去年初,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市范圍內總結推廣了村、居委設立法律援助聯絡點的做法,要求各區(qū)縣法律援助機構根據自身實際,結合村、居委法律援助聯絡點的建設,積極做好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 此外由于農民工維權工作涉及諸多部門,加強相互協作,形成農民工維權的組織網絡,是有效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重要保障。為此,各法律援助中心主動與有關部門聯系,通過建立相關網絡來暢通農民工法律援助的渠道。 針對農民工流動性大、勞動關系復雜、涉及案件人數多的特點,上海各法律援助中心積極探索農民工維權的新途徑,利用農民工維權新政策、新法規(guī),綜合運用各種調處手段妥善化解矛盾糾紛。 本市各法律援助中心在辦理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過程中,加強法律援助非訟調解工作,倡導一般民事案件先調解后訴訟的辦案方式,即對于適合調解的事項將調解手段作為首選辦案方式;對于無法調解的,則及時轉入仲裁、訴訟程序,并按照規(guī)定幫助受援人解決仲裁和訴訟費方面的問題,從而達到了縮短辦案周期,降低維權成本的效果。 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各法律援助中心進一步完善了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制度。一是簡化了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程序,將審批時間由10個工作日縮短到5個工作日內。二是建立了農民工法律援助申請便捷通道。三是進一步加強法律援助服務質量的監(jiān)督和管理。各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了法律援助質量管理制度,規(guī)范了法律援助案件指派、旁聽審理和案件動態(tài)管理工作,并加強了法律援助骨干律師隊伍的建設。四是與部分省市和城市建立了農民工法律援助省際協作機制。先后與河南、安徽、重慶、石家莊等省、市的法律援助機構建立了農民工法律援助協作機制,就法律援助案件的申請移送等事項進行了協商,達成了一致意見。 針對當前農民工所面臨的生產安全、工傷賠償、超時加班等侵害農民工權利的問題,各法律援助中心深入到農民工集中居住地和工作場所開展法律援助宣傳等活動,使他們熟悉法律援助申請途徑,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寶山區(qū)法律援助中心專門組織到大型建筑工地為民工提供現場法律咨詢。松江區(qū)法律援助中心經常下基層,到有關農民工居住地開展咨詢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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