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30日,中國仲裁法學研究會第五屆“中國仲裁與司法論壇”暨中國仲裁法學研究會2011年年會在廣州市隆重召開。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副會長、貿仲和海仲副主任董松根、廣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陳國、中國法學會調研部主任方向、國務院法制辦協調司司長盧云華等領導出席開幕式并致辭。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賈東明、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高曉力、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處長吳兆祥、廣州仲裁委員會主任陳忠謙和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副主任兼秘書長于健龍等分別就《民事訴訟法》涉及仲裁的修改問題和與時俱進的貿仲新規(guī)則等發(fā)表演講。金茂凱德律師事務所創(chuàng)始合伙人、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仲裁委員會和吉隆坡區(qū)域仲裁中心仲裁員李志強律師就民訴法修訂相關仲裁裁決撤裁申請和不予執(zhí)行申請條款的修改及仲裁協議的前置性條件及對仲裁管轄權的影響向大會發(fā)言。金茂凱德所李志強、章丹雯和李俊等律師向大會提交的《國際投資條約仲裁的發(fā)展對中國簽訂BITS的啟發(fā)》等2篇論文入選本屆年會論文集。本屆年會由中國仲裁法學研究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和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主辦,廣州仲裁委員會承辦,全國各地仲裁機構的領導、仲裁員、法官和法學專家、律師等150名代表出席本屆年會。
大會開幕式
李志強律師在大會發(f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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