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20日至7月24日,市律師協會和律師學院共同舉辦了一期別開生面的"房地產抵押法律問題研修班",這是在聽取廣大律師對在職培訓的意見和要求后所作的一次新嘗試。有39名律師參加了研修班,共收到有關房地,產抵押的專業(yè)論文33篇。研修班通過對一系列有關房地產抵押的專業(yè)法律問題的研究和討論,提高了學員的理論認識和實務能力,參加研修的學員一致對研修班的學習和培訓方式的改革給予高度評價。這期研修班是根據市律協張凌會長的"業(yè)務培訓要改革、要吸引更多的律師參加業(yè)務研究"的要求,由市律協"建筑房地產業(yè)務研究會"具體承辦的。與以往的律師業(yè)務培訓相比,這期研修班有以下三個顯著特點:
一、培訓形式新穎,適應專業(yè)化發(fā)展的要求
本次研修班事先要求學員攜帶專業(yè)論文,這有利于研修班緊緊圍
繞房地產抵押法律問題,將專家專題演講、學員論文交流貫穿始終。研修班邀請了市府法制辦顧長浩副主任、市高院研究室楊承弢副主任和市二中院民庭李景華庭長等法律專家,就有關制定《上海市房地產抵押辦法》的立法原則、《擔保法》司法解釋和在審判實踐中積累的經驗作了詳細介紹,并與學員進行面對面的交流。這一做法,一改過去大課式的培訓,也打破了授課老師"滿堂灌"的現象,幫助學員全面了解專業(yè)法律知識,使教學相長,以適應力日快專業(yè)化的發(fā)展。
二、培訓內容對路,符合新形勢下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的要求。
本次研修班安排專家對話、與法官研討,采取班內班外相結合的方式,結合四個專業(yè)主題展開討論。這四個專題是律師在操作實踐中經常遇到的問題,一是有關房地產抵押的法律、法規(guī)的相關規(guī)定和相互沖突:二是在實際辦案中遇到的法律問題:三是解決這些內容的對策和建議:四是建立房地產抵押貸款律師監(jiān)管的制度。期間,市律協"建筑房地產業(yè)務研究會"的7名委員專程趕往青浦進行論文交流,發(fā)揮了研究會委員的作用,充分體現了一般學習與課題研究相結合、培訓與研究相結合的特點,在專家和學員中形成相互啟發(fā)和補充的新思路。
三、端正學習風氣,變"要我學"為"我要學"
不少學員反映:過去是不來不行,這次感到不學不行:過去是"要我學",這次是"我要學"。學員們都能自覺遵守律師學院規(guī)定的學習制度,珍惜學習機會。為了不放棄每次學習交流的機會,有的學員上午外出開庭,下午便急著趕回,把參加這次研修班作為充電、交流的契機。特別是在專家、學員面對面的交流過程中,學員們不斷開動腦筋,敢于提出不同觀點。學員們一致認為:參加這次研修班受益匪淺,不僅拓寬了思路,而且找到了拓展業(yè)務的方向,提高了實務操作能力,且普遍認為有利于律師在辦案過程中準確判斷,少走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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