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律師嚴道清深圳接案
日期:2009-02-23
作者:孔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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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11時許,,武漢“大律師”嚴道清昨抵深圳市龍崗坂,對武漢女子胡菁離奇死亡案提供免費法律援助。晨報特派記者獨家隨行采訪。
昨日下午,死者家屬肖婆婆母女決定授權嚴道清律師獨家代理此案,嚴道清邀請廣東金圳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海春協(xié)助辦理此案。
深圳警方昨日認定文某涉嫌故意殺人。
嚴道清是武漢市人大代表、市律協(xié)副會長、忠三律師事務所主任,兩次獲得武漢市十佳律師榮譽。
昨日上午,記者隨嚴道清律師抵達深圳市龍崗坂田萬科城諾丁山150號----一棟5層樓的別墅,武漢女子----死者胡菁生前曾住在這里。
房門開后,死者的母親肖婆婆和姐姐胡女士出來,兩人得知眼前的人就是從武漢專程飛到深圳提供法律援助的嚴道清律師后,悲戚的臉上露出了一絲笑容。嚴律師明確告知,他是受武漢晨報和武漢市律師協(xié)會委托,自愿前往深圳提供法律援助的。
經過認真考慮,肖婆婆母女決定授權嚴道清律師獨家代理此案,嚴道清邀請廣東金圳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海春協(xié)助辦理此案。
胡菁的母親和姐姐認為,胡菁死得太離奇了,她們要為胡菁討回公道。
肖婆婆說文某哥哥曾透露,他們已當天收到了從香港郵寄給胡菁的保單,胡菁身前曾在香港一家保險公司投保,每年交保險費2萬多元。郵件是由香港安泰金融中心發(fā)出的。
嚴道清稱,根據目前的情況,胡的婆家人不可能領到保險金。
嚴道清和劉海春律師表示,一定會按照法律程序,免費為委托人提供法律幫助。
【警方調查】
娘家人建議還原真相
昨日下午2時許,深圳警方兩名警察趕到胡菁的家,盡管此前,警方已向肖婆婆母女做過筆錄,但警察認為有必要再次進行筆錄,以補充案件的需要。
警察相繼對胡女士和肖婆婆進行了長達近3個小時的詢問筆錄,據稱詢問得非常詳細。
文某拔掉了妻子的呼吸機管子,究竟是愛妻還是殺妻?對于這個問題,警方稱,這肯定是故意殺人。需要考慮的是,在胡菁被拔管子之時,她是否屬于植物人,這關系到量刑輕重的問題。
肖婆婆向警察回憶:事發(fā)前,她在3樓看電視,突然聽到5樓傳來“咚”的一聲悶響,盡管電視機內有嘈雜聲,但她依然能清晰地聽到該聲響比較大,她以為是什么重物掉在木地板上,也就沒有多想,而是繼續(xù)看電視。大約3到4分鐘后,她聽到女婿文某在大喊女兒的名字,然后焦急地喊她。她趕緊跑到樓上,發(fā)現女兒仰面躺在地上已昏迷,女婿正將女兒抱在懷里呼喊,隨后,女婿的大哥開車將女兒送到附近的醫(yī)院,最后轉到市二醫(yī)院。事后她回想起來,女兒在地板上昏迷時,手上、腳上都有傷,而且倒在離床邊很近的電腦跟前。女婿沒有對手腳上的傷解釋什么,倒是稱女兒在玩電腦。她認為女兒在自家屋內倒地,不可能摔成如此重的傷,甚至有成為植物人的可能。
對于“在自家房間摔成植物人”的說法,參與調查的警察也認為確實費解,也太過離奇,稱他們全局都在努力,現在全國都在關注這個案子,他們力爭不放過任何一個可疑的細節(jié),“絕不冤枉一個好人,也絕不放過一個壞人”。
針對胡菁的死,肖婆婆和大女兒認為應該分兩個步驟,一是昏迷,二是拔呼吸機管子。對于拔呼吸機管子事件,她們認為事實基本清楚,文某涉嫌故意殺人罪。而對于第一個步驟,也就是昏迷,她們認為非常重要,必須弄清楚是怎么昏迷的,究竟是自己站在房間摔倒昏迷的,還是被人從5樓的閣樓(大約5米高)推下來或者用重物砸中頭部后摔到5樓地板上的?她們認為有必要請有關專家模擬事發(fā)經過,也就是找一個和胡菁身材差不多的,即身高約1.62米,體型較瘦,身體健康的女子,站在5樓房間地板上倒一次,讓人在3樓,打開電視機,看是否能聽見5樓發(fā)出的聲響。她們認為,即便人倒地,也是歪斜著、軟軟地倒在地上的,不至于仰面倒在地上,頭部受重創(chuàng)。
對于肖婆婆和大女兒的建議,警方表示如果有需要,會請專門人員進行演示。
2月9日晚,胡菁在自家別墅內意外摔倒,昏迷不醒。
娘家人推測,是胡菁丈夫文某從復式樓上將胡菁推下致其昏迷。
但真相到底如何,尚需警方調查后公布。
(據娘家人描述)
【律師釋疑】
文某是否構成故意殺人罪
根據死者家屬提供及一些媒體報道的情況,胡菁在住院期間,醫(yī)生雖然稱胡無生命特征,但并沒有公開宣稱腦死亡,即植物人。嚴道清律師表示,故意殺人罪的構成要件,就是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文某明知道拔掉妻子呼吸機管子,會造成妻子死亡的后果,或者是希望造成死亡的結果,不管他的初衷是什么都構成了故意殺人罪。量刑上還需要鑒別他屬于直接故意還是間接故意殺人。無論文某的量刑結果如何,他都應當承擔刑事附帶民事的賠償責任,作為已死亡被害人的近親屬都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有人認為文某拔管是為妻子實施安樂死?中山大學社會學系萬向東教授稱,不好評價事件中的雙方行為,但像腦死亡或者已宣布醫(yī)治無效的病癥患者,自身和其家人都很痛苦,造成了很多家庭倫理悲劇。
目前,國內有關安樂死的利弊、必要性等議程卻一直只能在民間討論。萬教授認為,應該盡快將安樂死的問題提上立法討論的日程。
在眾目睽睽之下,拔掉妻子的呼吸機管子,導致其死亡。對于這個事實,肖婆婆母女感到氣憤之余,也想知道真實原因。
針對有記者提出文某在事發(fā)舉動時是否患有精神病的疑問,肖婆婆和大女兒胡女士都堅決予以了否認,她們認為,她們發(fā)現文某十多年來一直正常,和胡菁一樣,幾乎沒有得過什么病,頂多就是感冒。對于文某的性格,她們認為有些犟,話不多,很少喊人。無論如何,她們都認為文某沒有精神病。
嚴道清律師認為,文某是學法律的,應該知道拔掉妻子呼吸機管子的后果,文某的行為,讓他實在難以理解究竟是怎么回事。他認為,不排除文某有精神病,當然,文某究竟是否有,需要科學鑒定。退一步說,姑且有精神病,也不等同于無罪,因為精神病分多個種類。
在調查現場的警察表示,如果有必要,警方會考慮鑒定文某是否有精神病,但就目前而言,還沒有那個必要。
【娘家疑點】
事發(fā)始末
六大怪事
胡菁的死,讓母親肖婆婆及姐姐胡女士聯(lián)想到了事發(fā)始末的六大怪異事,她們稱這也許可以給警察在偵破時提供些線索。
一怪:為何匆匆籌備后事?
胡菁昏迷住院的第二天,婆家就在準備胡的后事,以至于13日,胡的姐姐趕到深圳時,發(fā)現房間里放著壽衣、紙錢等,難道婆家就認為胡菁一定會死,而且還這么性急地準備后事。
二怪:為何不讓復印病歷?
在胡菁死后,她們去醫(yī)院要求復印死者的病歷,醫(yī)院斷然拒絕,理由是必須開什么會,5個工作日后才行。而根據她們了解到的和警察的說法,病人家屬有權利復印病歷的(事后記者向醫(yī)院證實,工作人員稱是醫(yī)院的規(guī)定,不能讓胡的家人近日復印病歷)。她們認為,這不排除有其他原因。
三怪:為何手腳都有傷痕?
胡菁被發(fā)現昏迷在房間木地板上時,手上腳上居然都有傷痕,這不符合人迎面摔倒,手腳都受傷的邏輯。
四怪:為何急于領保險金?
文某的大哥在胡的后事尚未辦理時,就跑到家里來收走了在香港投保的保單,說是要去香港領保險金。
五怪:文某為何要說假話?
胡菁昏迷在地板上后,文說是胡菁在上網時昏迷的,她們認為胡菁根本就不會上網。胡女士稱,以前妹妹和她打電話時,她就勸妹妹用電腦和她QQ聊天節(jié)約錢,但妹妹一直說不會上網,也基本不上網,這顯然是文某說了假話,動機值得懷疑。
六怪:醫(yī)生為何阻止報警?
文某在醫(yī)院拔管子的當天事發(fā)后,醫(yī)院有醫(yī)生找胡的姐姐,勸解不要報警,如果報警,文某可能面臨牢獄之災,兩個孩子將受罪。